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以法治国中的关键一环,这对我们基层的行政执法队伍提出新的要求:严格执法应该有“力”有“理”有“利”,辩证统一于我们的执法工作中。
行政执法工作要有“力”,严格执法的前提是公信“力”。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行政执法队伍都换上了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当前我们的执法工作和民众的期待之间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人情”执法、“面子”执法的情况,这样会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我们必须“刀刃向内”敢于从自身找问题,下大力气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行政执法工作要有“理”,严格执法的依据是依法执法,做到有“理”可依。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就需要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法,但是由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出现了一些新事物新情况,这就给执法人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一定的发挥空间: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的污染废水只处以几百元的超低罚金,而有的地方售卖了一份过期食品还未造成安全事故就被处以一万多元的罚金,这显然不符合“责罚相适应”的原则。所以我们应该不断锤炼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要明事理、讲法理、同情理,做到法理相容,实现精准执法用法。
行政执法工作要有“利”,严格执法的目的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行政执法的目的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只有从心底里明白这一条,才能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此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决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鼓励和支持审慎包容监管,开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执法的温度。例如,河南省平舆县烈士陵园南侧小清河的桥上,过去一些小摊小贩扎堆摆摊导致交通拥堵、卫生脏乱,当地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帮助摊贩规划出摊地点、时间以及建立经营者准入、清退机制,解决了交通混乱和卫生问题,既方便了群众生活又最大限度维护了摊贩利益。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深知执法工作的不易,同时也清楚我们的行政执法水平正在稳步提高。执法的前提是要有公信“力”,做到依“理”执法,为的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力”“理”“利”三者辩证统一于行政执法工作中,共同推动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在新时代迈上新的台阶。
冯泽宇 河南省平舆县万金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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