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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以人为本,科技永不作恶
直到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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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建朝 发表时间:〖 2023/6/9 浏览人数:〖 235504


    近年来,各大互联网公司开发的国民app,存在侵犯个人隐私问题。比如,支付宝个人年度账单刷屏,涉嫌窃取个人信息,引发网友议论纷纷。在互联网公司保持创新的同时,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要树立科技向善,不作恶的创新理念。科技没有善恶,但是掌握科技的人却有善恶。企业应该始终牢记科技以人为本、创新以人为本。要把科技向善、不作恶,作为企业的立身之本,把创新作为造福社会、服务人类的手段。绝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肆意践踏社会、道德的底线。一方面,互联网行业要加强自律,在行业内推广正确的创新文化、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创新氛围。另一方面,企业要在内部弘扬正能量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教育引导每一名员工自觉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确保创新之路不走歪、不走偏。
    要为创新立法,确保创新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创新是中国的五大发展理念,也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在新时代,创新的地位无与伦比,可以说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了创新的氛围和文化。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尚未出台一部专门规范创新的法律,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实践。这与我国建设创新大国、创新强国的战略目标不相称。我建议由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对于创新的原则、规则、底线进行明确的规范,为企业画出创新的红线和禁区。这对企业来讲,也是好事儿。在制定法律的同时,要留有一定的余地,把握好度,不要管得太死。因为创新这件事儿是需要解放思想,探索未知的领域,所以不能够管得太死。否则的话就可能对创新造成阻碍。这一点也是需要考虑到的。
    要增加违法成本,防止市场形成逆淘汰。长期以来,我国对互联网企业整体上还是比较宽容的。处罚的力度不大,违法的成本不高。在互联网发展的蛮荒时代,因为缺乏规则、执法环境宽松,造成了一些互联网企业不讲规则、缺乏底线。甚至,因为钻了政策、法律的空子而取得优势,成为市场上的弄潮儿。这对那些规范经营的互联网企业是不公平的,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从近些年来一些案例中可以看出来,滴滴、美团、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存在妄自尊大、自行其是的问题。为了防止市场逆淘汰的发生,必须进一步加大违法的处罚成本,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创新导向,倒逼互联网企业在规则内进行创新,也形成更加规范、健康行业规则。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人大办  作者:刘建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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