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之基,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升组织力为举措,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把党员集合起来、把群众组织起来,建立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走出一条既强村又富民的共赢之路,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一是思想上“摘帽子”。聚焦解放乡村两级思想,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围绕创新发展、产业提质、网络营销等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促进产业化水平提高,开阔党员群众视野,转变老旧思维,增强创新意识、集体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打破陈规陋习,提升党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和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统一共识、凝聚合力,不断提高农村治理专业化水平。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加大帮扶力度。研究制定科学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着力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合作社积极主动帮扶,加大力度给予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为合作社提档升级保驾护航。
二是行动上“穿鞋子”。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研究制定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抓好推进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责,加强指导、扶持、协调、服务,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导其规范健康发展。二要强化考核,督导落实。实施“村级党组织+合作社+N”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年底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增收情况进行排名,对推动力度大、效果好的镇街给予表彰奖励,对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三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总结推广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三是发展上“找路子”。坚持“村级党组织+合作社+N”的基本框架,积极引导村级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不断拓宽发展路径,探索符合合作社自身发展的模式。一是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资金、资产、资源入股,村民以资产、资金、劳力入股,由合作社自主经营,把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帮助农民致富、促进集体增收。二是村级党组织将领办创办的合作社入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好、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明确公司与村集体、农户的股权收益和运作模式,村集体和入社群众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取稳定收益。三是村级党组织牵头成立资源集聚型合作社,对村集休闲置的校舍、仓库、厂房等设施和群众闲置的宝基地、房屋等资产、资源统一规范提升,采取打包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扶贫车间、兴办农资超市、招商办厂,多形式、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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