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法院开展“贵在执行”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4月10日,在省法院的统一指挥下,全省法院“贵在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启动,打响了2023年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
启动仪式后,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红要求执行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指示,坚持善意执行和强制执行相结合,深入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提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本次“贵在执行”专项行动,福泉法院针对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等案件重点开展突击。在“贵在执行”启动式当日,福泉法院共计执行结案23件,查封冻结264万元,查封房产3套,拘传3人,列入失信黑名单4人次,列入限高消费4人次,执行到位金额450余万元,执行行动初见成效。
下一步,福泉法院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牛鼻子”,以“贵在执行”攥起“强拳头”,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探索创新执行举措,以勇往“执”前的态势为胜诉人保驾护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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