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对方已经把赔偿款全部给我了。” 3月27日上午,三原县城关街道村民余某将印有“耐心调解化恩怨、案结事了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泾阳法院审管办李璇法官团队。 2022年9月22日,被告郝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泾河新城茶马大道由北向南直行,行使至311号路灯处时,碰撞到原告余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造成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被告郝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被告因车辆损失多次协商未果,余某遂将郝某起诉至泾阳法院。 泾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深入了解该案实际情况,发现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主要焦点是赔偿款数额,在双方都表示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李璇法官及所在团队成员耐心地给原、被告双方分别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逐一解读赔偿项目,详细计算赔偿数额,最终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郝某向原告余某赔偿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等共计2万余元,双方签下调解书,在李璇法官的督促下,被告郝某一次性向原告余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办案的认可,更是鞭策。泾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诺言,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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