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防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初试“诉调无缝衔接”机制显成效。当事人从走进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到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开庭结束离开法院,仅用两小时。 案情回顾:2022年5月,被告冯某向原告马某借款18万余元,并出具借条承诺数日后归还。到期后,马某多次要求冯某还款,冯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一直未肯清偿所欠借款,马某无奈,将冯某诉至防城区人民法院。 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后,立案庭工作人员指派特邀调解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当日,因双方对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额等意见分歧较大,特邀调解员认为该案无法当天达成调解协议,遂将情况告知立案庭庭长李科杰。李科杰到场确认该案调解不成功,并仔细审阅案件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当即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被告冯某对其借款事实予以认可,且表示无证据向法庭提交。庭后,法官依法判决被告冯某向原告马某偿还借款本息。 本案系防城区人民法院对诉调对接的一个新探索,案件从开始调解到庭审结束,全程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实现了诉前调解、立案、开庭审理的无缝衔接,既充分整合发挥多元调解的优势,又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诉累。作者:李科杰、韦子滢、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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