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送达难是制约法院审判质效的难点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找不到人、送达过程难留痕、当事人消极应诉,消耗了司法办案人员大量的办案工作时间,无形之中也增添了审判工作任务和压力。近日,延吉市法院法官干警苦寻线索,最终成功向当事人实施送达…… 本案原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网上买卖合同案件,却因为被告的不配合而历经“波折”。2021年8月,原告通过网上在被告处购买化妆品,原告微信支付货款后,被告拒不发货,几经沟通,被告仅仅退还部分货款,随后竟将原告的电话、微信拉黑,人也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延吉法院河北法庭胡宗峰法官受理该案后,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进行邮寄送达,但邮件遭到退回,法官只能按照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不料,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按照原告提供被告的地址,上门却发现该房屋是被告原租住的地方,现在早已不在此租住。文书送达一时间陷入僵局,经过胡宗峰调查了解,被告对外拖欠了多笔货款,凡是陌生号码一律不接,不能通过电话简易送达,且不能确认现在被告的具体住址,无法采取邮寄送达或者留置送达。 为此,胡宗峰法官的审判团队踏上了“过五关”的送达之旅。接连多次跑空、失败,丝毫没有动摇胡宗峰将送达进行到底的决心,最终,在联通和移动公司的协助下,确认被告名下仅有一个电话号码,但是多次打电话都无人接听,胡宗峰便尝试发短信联系,与该号码发短信得知,被告现身在国外,此电话号码现在实际使用者是被告的亲属,但对方可以帮助法院将开庭时间转达给被告,几经周折,最终成功将开庭时间送达至被告。该案后经判决,双方均未上诉,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分批支付拖欠的货款的请求。至此,这场一波三折的送达圆满成功,经胡宗峰回访原告得知,被告已经履行了部分货款。 法官提示:当事人在从事诉讼活动时,应当做到诚信原则,依法积极参与诉讼,以拒收法律文书、拒接电话、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等逃避法院送达的行为不仅不能躲避纠纷,反而会导致自己丧失抗辩、举证、质证等权利,失去和解的机会,最终不仅仍要承担应有的责任,甚至可能面临人民法院的处罚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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