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福泉法院执结两起行政非诉案件,对两个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传唤措施,促使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福泉市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打非治违时,发现宋某、吴某勇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从事运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拟对两人各处罚款三万元。宋某、吴某勇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纳罚款,福泉市交通运输局遂向福泉市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合法性审查立案,本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福泉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事项。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申请单位向承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对被执行人开展法律教育,两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当天将案款共计6万元全部履行到位。福泉法院快速执结行政非诉案件,有力的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积极助推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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