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无讼村屯”创建工作要求,促进村屯由“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诉”转变,和龙法院制定延边州首份《“法治副主任”选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选聘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法治副主任”人岗匹配、职责清晰提供制度保障。
《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4个方面规范了选聘工作开展;明确了选聘工作的时间节点、覆盖范围、工作职责等,确保选聘工作常态化开展。
从各行政村基本村情、法治需求入手,确定了朝鲜族人口占比50%的行政村,优先选派“双语法官”,重点产业项目所在行政村,优先选派具有民事审判经验法官等具体措施,大大地提升了岗位适配性。提出“三包三诊”工作法,“三包”即包指导(指导调解员)、包参与(参与调解案件)、包确认(进行司法确认);“三诊”初诊(诉前排查)、复诊(确定风险)、义诊(诉前解决),推动人民法院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联动,完善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
截止目前,和龙法院已选派23名优秀法官、法官助理赴村担任“法治副主任”,确保全市各乡镇至少有1名“法治副主任”入驻,履行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等职责,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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