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汉江中心人民法庭被省委宣传部、省高院表彰为陕西省“枫桥式人民法庭”。该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植根基层,服务基层百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改变“坐堂问案”审判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聘请特邀调解员加入审判队伍,构建多元解纷大调解格局,案件调解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 王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