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底,宜秀法院杨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法庭又收到一面来自彩云之南印有“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锦旗。
【案情回放】原告李某系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被告吴某以介绍其至国内某航空公司就业为由向原告李某收取服务费17万元,但原告李某未获得面试机会及入职邀请,遂要求被告吴某退还服务费,被告吴某退还14万元后,未能退还剩余费用3万元。因被告吴某户籍地为安庆市宜秀区,其在云南未办理居住证,导致无法在云南当地法院立案。原告李某随即通过网上立案系统,进行了立案。诉请:要求解除服务合同、退还服务费及支付利息。
宜秀法院考虑到原告李某系云南人且在云南工作,被告吴某虽户籍在宜秀辖区,但常年在云南工作,开庭应诉会加大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虽能网上开庭,但由于该案标的额不大,而且当事人如因该案执行需要,往返于安徽云南两地,势必增加当事人诉讼外的开支,亦不利于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
该案承办法官吴宜俊了解案情后,及时与被告吴某所在的社区党总支汪书记沟通,在汪书记大力协助下,多次与被告吴某沟通,阐明利害关系,举案释法,最终吴某分两笔将诉争的3万元给付原告李某。收到退还的服务费后,原告李某向本院邮寄申请撤诉及结案证明,致电吴宜俊法官表示感谢,并寄送锦旗至杨桥法庭。
2022年以来,宜秀法院多措并举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吴宜俊、程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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