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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人未到庭 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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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宜俊 程希希 发表时间:〖 2023/1/28 浏览人数:〖 46762

 

2022年12月底,宜秀法院杨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法庭又收到一面来自彩云之南印有“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锦旗。

【案情回放】原告李某系云南省怒江傈僳自治州人,被告吴某以介绍至国内某航空公司就业为由向原告李某收取服务费17万元,但原告李某未获得面试机会及入职邀请,遂要求被告吴某退还服务费,被告吴某退还14万元后,未能退还剩余费用3万元因被告吴某户籍地为安庆市宜秀区,其云南未办理居住证,导致无法在云南当地法院立案原告李某随即通过网上立案系统,进行了立案。诉请:要求解除服务合同、退还服务费及支付利息。

宜秀法院考虑到原告李某系云南人且在云南工作,被告吴某虽户籍在宜秀辖区,但常年在云南工作,开庭应诉会加大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网上开庭,但由于该案标的额不大,而且当事人如因该案执行需要,往返于安徽云南两地,势必增加当事人诉讼外的开支,亦不利于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

案承办法官吴宜俊了解案情后,及时与被告吴某所在的社区党总支汪书记沟通,在汪书记大力协助下,多次与被告吴某沟通,阐明利害关系,举案释法最终吴某分两笔将诉争的3万元给付原告李某。收到退还的服务费后,原告李某向本院邮寄申请撤诉及结案证明,致电吴宜俊法官表示感谢,并寄送锦旗至杨桥法庭。

2022年以来,宜秀法院多措并举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吴宜俊、程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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