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解决纠纷的“前沿阵地”,是当事人开始诉讼活动的“第一站”。和龙市人民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之后,紧紧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健全诉讼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努力打造“高效、便捷、暖心、惠民”的一流的诉讼服务窗口。 转型后的诉讼服务中心除原有的各类诉讼立案、档案查询等功能之外,将集约送达也纳入到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中,成立和龙市人民法院集中送达中心,主要负责民事案件各类送达。 近日,和龙法院集中送达中心在送达过程中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田某因芦某拒绝赔偿其出售的大蒜的损失,将芦某以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诉至法院。田某称,“我卖的大蒜让一个白色车辆给压坏了,我就知道车主电话号码。想起诉我也不知道应该起诉谁”。针对田某的情形,送达中心工作人员在送达时与芦某取得电话联系并对案件事实进一步了解,得知双方争议的损失仅为170元,且在调解过程中,芦某称,“我也不是不同意赔偿,但是对方随意摆摊也有过错,损失也没有那么多”。经送达中心干警多次调解,因本案诉讼标的额较小,双方对损坏及赔偿损失的事实未提出异议,最终芦某也同意向田某赔偿大蒜损失100元,双方之间百元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调解当日,芦某以微信方式向田某支付大蒜损坏的损失100元。 和龙法院深知送达工作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始终以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为宗旨开展送达工作,自集中送达中心成立以来,已送达各类民商事案件材料3000余人次。2022年,集中送达中心将部分案件的诉前调解、诉前调查并入到送达工作中,将集约送达与诉源治理工作有机联系起来,从送达开始着力为当事人解决矛盾,使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化解,真正发挥集约送达在案件审理中的优势,助力和龙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和龙市人民法院 金虎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