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攸县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密切配合,成功腾退涉案培训学校,取得良好效果。此次行动为今年来该地区法院首次协同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行动。 申请执行人某培训学校本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的被告,该案经攸县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后,因学校延迟履行腾退义务,双方对腾房事宜存在极大争议,原告方拒绝学校搬离房屋内物品,学校遂向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便果断决定进行强制腾房。因该案案情复杂,双方冲突较大,在认真研究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基础上,攸县法院向株洲中院申请协同执行。 腾房当日,株洲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建明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现场指挥和调度,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在涉案房屋现场集合,同时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分别与各家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视频连线。行动指挥长高院长远程下令宣布行动开始后,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清理路障,拉起警戒线。 为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也为促使行动更顺利开展,执行法官再次尝试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在对方履行恢复房屋恢复义务等情况下允许学校将房屋内物品搬离。 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后,开始对电脑、桌椅、空调等物品进行搬运,书记员逐一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经过近一天时间,房屋物品被顺利搬离,外墙的学校标牌也被成功拆除,双方对物品清单进行了签字确认,腾房工作得以圆满完成。(来源:攸县法院 通讯员:刘婧 审核:孙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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