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公安机关一条信息反馈到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乔某某入住福泉市金山街道某宾馆。获知此信息,福泉法院立即展开行动,连夜安排干警前往宾馆,将被执行人乔某某带回福泉市人民法院。 乔某某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经传唤一直未到庭,也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拒不申报财产。 行动当晚,乔某某被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当听到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乔某某顿时慌了,赶紧向法官承认自己的错误,恳请法官给一晚上的时间筹款还账,暂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第二日,乔某某筹集了一万元,并书写了悔过书,请求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就欠款事宜进行协商处理。因申请执行人在外地无法到达现场,执行法官遂利用微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几小时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还款协议,乔某某随即微信转账1万元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钱难查”、“人难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老赖”无处可逃。(李才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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