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迟迟未收到劳动报酬,且经多年催讨未果,何某等6个农民工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六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9年4月至8月份期间,被告朱某承包广东省仁化县某村景区排水工程,以180元/天的价格雇请原告何某等6人从事水渠撑模、浆砌等工作,尚欠何某等6人劳动报酬分别为2983元、4584元、5300元、5324元、6172元、6172元。何某等6人可能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并且庭审中朱某对雇请何某等人的事实全部予以否定,案件陷入僵局。 该案件的承办法官认为,如果机械办案以证据不足直接驳回原告何某等6人的诉讼请求,可能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和社会效果。虽然被告朱某对雇请的事实以及所欠金额均全部否认,但是从整个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何某等6人的陈述可信度较高,所欠的金额虽不多,但考虑到何某等6人均是60-70岁的老人,这些都是他们的血汗钱,对他们而言可能也是一笔“巨款”。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顾不上暴雨天气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影响,驱车奔赴百公里外的广东省仁化县某村进行调查取证,面对法院调取的证据朱某承认了雇请何某等6人并欠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但仍拒绝付款,经调解未果后,汝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何某等6人的诉讼请求。在拿到判决书那一刻,几个老人用颤抖的手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用几乎哽咽的声音一再对法官、对法院表示感谢。 近年来,汝城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明确了一名院领导协调指导该类案件,在该院民事审判庭专门设置了一名联络员对接处理该类案件,对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实现快审、快结、快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 通讯员:黄学敏 汝城县人民法院 审核人: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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