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妥善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隔空”握手言和,助力企业经济发展。 原告某实业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混凝土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实业公司依约向建筑公司供应混凝土,但供货结束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去向不明,双方也未进行结算,余下货款未能及时支付。原告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公司在外地的缘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因被告对原告提供的结算单以及结算单上的工作人员签名不认可,导致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为推动该起案件纠纷有效解决,承办法官一方面主动联系相关单位依职权调取了与本案有关的重要证据,一方面细致耐心地向被告释理说法,阐述类案的判决情况,并从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共克时艰。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一个月内向原告支付尚欠货款24万元,并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签订调解协议。至此,一场便民高效的“隔空”调解顺利结束,既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债权,又减轻了被告公司的还款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线上调解零接触,隔空对话解纠纷。本案借助线上调解,圆满化解纠纷,既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又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极大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接下来,泾阳法院将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数字化”时代的司法需求,继续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作用,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法律服务需求,切实为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马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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