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我为群众办实事】泾阳法院综合审判庭:办案“不走过场” 专业用心获好评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王晨 发表时间:〖 2022/7/1 浏览人数:〖 55111

2022年6月末,泾阳县法院郭法官收到了一面特殊的锦旗,这面锦旗在结案半年后由原告的代理律师送来。这面锦旗不仅代表着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更代表了当事人对于法院工作的肯定。
本案中被告公司将其承租的土地转租给原告公司,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租金,但原告使用部分土地没多久,就收到了泾河新城管委会的通知函,函中载明原告租赁的土地在泾河河道范围内,要求拆除原告建设的房屋。并且,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等,一审时要求判处合同无效,本案发回泾阳法院重审时原告改变诉请要求解除合同。
在收到此案件时,郭法官梳理了案情,做到案件情况烂熟于心。本案租赁土地是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对合同有效或无效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为了能够确定范围,郭法官首先前往河道管理机构调取河道图纸,并且与专业人士进行沟通,最终确定了租赁土地的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其次,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郭法官团队在冬日顶着寒风,前往原告租赁土地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其他土地租赁者进行友好沟通,与他们逐个进行谈话,并做好记录,了解被告对于土地硬化与平整的相关情况。
此外,涉案土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必然导致合同无效,需要进行慎重审查。郭法官为了能够保证案件质量,查阅多方资料,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保证案件能够顺利进展,做好保质保量。
国徽悬在头顶,法徽别于胸前,方寸案牍之间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战场。再难的案件也要迎难而上,忠于人民,忠于法官的职业。一个案件,对于法官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案件,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他的全部。只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持之以恒,用心专一的办理案件,人民群众就会认可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公信力,更好的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撰稿:王晨)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我为群众办实事】泾阳法院综合审判庭...
【我为群众办实事】泾阳法院:网上开庭...
上一条信息:“我有句话对党说” 下一条信息:加班调解化纠纷 便民利民获称赞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