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求是》杂志第11期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文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一方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必须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树牢“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党的十九大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因为人类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自然界具有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在创造力,它创造了地球上适合于生命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创造了各种生物物种以及整个生态系统。人作为自然人,依赖于自然界,自然界为人类提供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人类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首要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保负总责,一定要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坚守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信条。各级党委、政府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尤其突出的位置,保护好青山绿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
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抱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未来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用心用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生态兴则文明兴,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为生态文明建设凝聚起强大合力,就一定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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