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春燕 灵寿县委组织部
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日前,中组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新华社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从2010年就开始实施了,但在现实中“只填报不核实”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存在“走过场”、“只对内不对外”、“只对上不对下”流于形式的弊端。 中组部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正是针对此种弊端,击中软肋,向全社会传递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决心和信心。 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若个人有关事项倘若长期封闭于“暗箱”之中,定会妨碍公权的正确使用,成为滥用职权、贪贿腐化的载体,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且对瞒报、不报者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这种严厉的惩戒定会有力的督促领导干部说真话、报实情,并对贪污腐败等现象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把腐败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对干部既是监督更是保护。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不能再流于形式,在“自查自纠”的圈子里转圈圈,靠听汇报、作总结来推进,必须硬碰硬、敢于动真格,否则将失去抽查核实的意义和拒腐防变的重大作用,抽查方法、抽查对象、抽查结果很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并且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同时完善不报、漏报、瞒报、假报财产的官员的立法设计势在必行,从而加大震慑力,可以说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制度拉开了官员财产公开的帷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制度重在行之有效的实施,贵在落实!更关键的是以此为契机建立官员不能腐、不敢腐、不会腐的长效机制。 15833937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