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乡法院杨河法庭联合葛石、五丰社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两起纠纷。
三年邻里纠纷一朝解 8:00,杨河人民法庭一行四人来到葛石社区处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该起案件的原、被告系七十多岁的老邻居,因相邻排水问题发生纠纷。经调查走访及实地勘验,发现原、被告积怨已深,为妥善化解该纠纷,法庭决定先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处理本案。崔法官与葛石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共同参与调解,经过近两小时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后,双方当事人的激烈对抗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这起闹了三年多的邻里纠纷真正地得到了妥善化解。
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还是赡养纠纷? 10:30,杨河法庭一行人又赶到五丰社区处理一起父子家庭纠纷。近日,杨河法庭收到一份年近八十的范老汉递交的起诉书状,起诉的案由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但经法庭调查了解到,范老汉因与儿媳关系不合,导致父子关系紧张,其子小范一气之下砸坏了老范的灶台等物品,经社区干部调解,小范已赔偿了范老汉的财产损失。此后小范却不再履行赡养义务,范老汉想不通便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小范起诉至法院。考虑到小范的抵抗情绪和范老汉的真实意图,法庭决定先和五丰社区调委会共同调解此案。在调解过程中,崔法官与调解员耐心听取了父子二人的“怨念”后,对双方的过错进行了评析,从法理、道德、家风、民俗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教育、劝导,最终父子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范老汉决定放弃起诉,小范也表示将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父子的嫌隙终于彻底消除。 为扎实推进“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心、走实,西乡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桥头堡”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诉前调解工作,将纠纷解决的“关口前移”,争取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作者:西乡县人民法院 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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