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定法院在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秉持“兼顾法律人情,恪守司法良知”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案件办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放现场一:
刘某等6人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审理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21年12月底前给付刘某等人劳务费共约4万元。后张某未依约履行,刘某等人分别申请执行,正定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未自动履行。
集中执行行动中,申请人提供消息称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执行干警立刻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法院。张某及其家人迫于震慑力,积极筹措执行款,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25天。
发放现场二:
赵某与蔡某赡养纠纷一案,正定法院判决蔡某每月给付赵某生活费600元。近期,周某申请执行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生活费。集中执行行动中,正定法院依法冻结蔡某银行账户,并通知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蔡某主动向法院交来执行款4800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3天。
发放现场三:
杨某与韩某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正定法院为杨某执行回4万元。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局干警发现,本院还有以杨某为被执行人的7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均为农民工,标的额从一千多元到一万多元不等。执行干警立即扣押该执行款,并给杨某做工作,拟将执行款4万元给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杨某表示同意,但希望与张某等七人和解执行。后经努力,双方就执行款数额达成和解意向。正定法院将上述案件合并执行,并集中发放执行款。
发放现场四:
王某与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正定法院判决申某给付王某货款9040元。集中执行行动中,正定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申某到庭。经执行,申某通过微信支付方式现场转款9140元(含诉讼费50元,执行费50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26天。
发放现场五:
柴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审理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2年1月前一次性给付劳务费1.2万元。后刘某未依约履行。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申请人引导下找到被执行人,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家人迫于司法惩戒威慑交来执行款。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23天。 供稿:正定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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