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打破家暴梦魇 共筑平安家庭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林欢 发表时间:〖 2021/12/8 浏览人数:〖 238364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龙井市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维护家庭和谐、保障婚姻关系平等、维系亲情浓厚为目标,积极把反家暴原则落实到家事审判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人身安全保障。
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贤男审理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被告人方某在家中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吵,后用脚蹬了王某面部,导致王某右眼眶下壁和颧弓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庭审中,张院长在充分了解案发时实际情况后,从法律角度向方某阐明家庭暴力的非法性与危害性,并从婚姻家庭角度对方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家庭暴力给被害人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往往是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直接因素。经审理,被告人方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秩序的破坏,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威胁,更是对社会文明和法治底线的突破。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平常,与公安和妇联等部门构筑起严密的反家庭暴力联动网络,用司法的柔情和刚性守护“千家万户”,全方位地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司法“保护伞”,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驾护航。

那么对于家暴,我们应当知道以下内容:
一、什么是家暴?
根据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应当采取哪些做法:
1、离开施暴现场,避免矛盾激化,切记不要以暴抗暴。
2、受伤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管好相关证据,及时收集保存人证、物证。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5、到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申请临时生活帮助,向调解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
三、施暴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施暴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政 治 部  林 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同过政治生日 共忆誓践初心
龙井市人民法院开展“6·26 国际禁...
志愿服务、普法宣传两不误
打破家暴梦魇 共筑平安家庭
高效“护薪”暖民心
开展答题活动 强化廉政教育
龙井法院:不负初心 使命必达
上一条信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夜执行暖民心 下一条信息:金寨县双河镇:打好村庄清洁行动冬季战役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