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东兴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工作要求,聚力大案攻坚,力争“黑财清底”。11月24日,东兴法院所审结的关某某涉黑案打财断血工作又有新进展。 罪犯李某某是关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之一,后被东兴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某对财产刑部分没有主动缴纳,东兴法院及时进行查询,与东兴市公安局高效联动,查到被告人李某某名下有一辆雷克萨斯汽车,但该车去向不明,经过近一年的追踪,只发现该车在东兴市辖区内短暂出现过一次。执行法官通过多番调查,11月24日早上,通过联动机制掌握到该车在广西扶绥县出现,系李某某女儿在使用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当即前往扶绥县进行查封扣押。当天下午,东兴法院第一时间邀请东兴市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依法对扣押汽车进行现场评估,依照程序,该车随后将挂网拍卖并将款项上交国库。 东兴法院始终高度重视黑恶案件执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深挖黑财线索,加快执行进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的土壤。单位:东兴市人民法院 作者:秦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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