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北法院“风”速度交付奥迪车、扣押宝马车
赣榆法院:我们法院的一辆涉案奥迪车现在你们辖区,路途遥远,请你们代为执行交付。
港北法院:OK,没有问题,我们立即办理。
2020年8月18日8时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接受了远在两千公里之外的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代为执行交付一辆奥迪车给申请执行人张女士。
原来,赣榆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女士与被执行人朱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案涉奥迪车登记在张女士名下,依照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朱某应当返还该车给张女士,但是张某将该车给他人使用,拒不返还。几天前,张女士收到该车在贵港市辖区的违法驾驶短信通知,知道该车在贵港市辖区出现,于是向辖区派出所报警,要求派出所出警将该车暂时扣留,其尽快赶过来处理。赣榆法院也第一时间线上委托港北法院代为执行交付。
收到委托执行函后,港北法院副院长冯媚亲自带队执行该案。在派出所内,冯副院长将赣榆法院的法律文书送给派出所,并同昨晚刚从江苏徐州赶来的申请执行人张女士检查了车辆状况,办理了交付手续。申请执行人张女士没有想到能如此快速领到车,她紧紧握着冯副院长的手,激动地说:“谢谢,谢谢法官!”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申请执行人覃某:报告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的宝马车就在某小区,请速速前来。
港北法院:收到,立即处理。
当冯副院长正在给陈女士办理奥迪车的交付手续时,另案申请执行人覃某,向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干警报告车辆线索,值班干警立即制作扣押裁定及清单,并向冯副院长报告执行情况。冯副院长接到信息后,决定立即赶赴涉案车辆所在小区,由法警随后带着法律文书前往该小区协助执行。
在某小区内,冯副院长看到了宝马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却未见被执行人陈某身影。执行人员打陈某电话不接,敲门无回应。遂询问邻居相关情况,并核实该宝马车登记在陈某名下后,决定联系拖车强制扣押。冯副院长将执行裁定书张贴在对应车位上,对车辆进行了全方位拍照后准备开始拖车。然而此时,陈某突然打来电话,冯副院长向陈某释明了执行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定,劝说陈某应配合执行,如强制拖车在小区影响不好。陈某考虑片刻,表示愿意将车钥匙交出,由法院人员将车扣押,其下午再前往法院处理该案件。
仅仅一个上午的时间,港北法院的执行法官就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效率地协助外地法院代为交付奥迪车,并成功扣押另案一辆宝马车,值得我们点赞!(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覃子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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