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庆县人民法院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审判执行等工作职责、司法作风、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暑和上级法院司法政策、改革举措、工作安排及2018年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进行督察。重点督察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道旅游、违规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宴请等问题。 对履行审判执行等工作职责方面的问题。针对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等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重点督察立案登记制不落实、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不规范、消极执行、违规执行、长期超审限、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审委会决定、拖延送达、上网文书错误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和人民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应当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问题。 对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重点督察诉讼服务中存在的迟到、早退、离岗、岗上睡觉、抽烟、玩手机、粗暴蛮横冷漠对待来访群众等问题;庭审中存在的开庭不准时、着装不规范、举止不端庄、酒后开庭、庭上睡觉、抽烟、玩手机、打电话、粗暴蛮横对待当事人等问题;以明示、暗示、拿捏、刁难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或律师索要财物、吃请等问题;“三同”办案问题;工作中不担当、不愿作为,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被动应付、推诿扯皮问题;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不到位等问题。 对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重点督察案件卷宗、司法档案、保密、安全检查、安会保卫、财务报销、公车使用、考勤、办公秩序等方面监督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法院干警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同当事人或律师不正当交往、不遵守“五个严禁”规定、不遵守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定、“八小时以外”行为不轨等问题。 对工作安排方面的问题。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暑和上级法院司法政策、改革举措、工作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重点督察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司法政策、改革举措、工作安排不传达、不落实、不推动,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滞后等问题。 对2018年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务督察是促进司法行为规范,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鹤庆县法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良性开展。(鹤庆县人民法院段润荣、尹庆元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