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龙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华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恶意欠薪拒执案。王某因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法院审理后拒不报告当前财产,被依法司法拘留。申请人孙某以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当天将执行到位的近5万元向孙某等13名农民工进行了当场发放。
2016年4月,孙某、徐某等13人受王某雇佣,到其承揽的房屋建筑工地打工。工程完工后,王某仅支付孙某等人部分工资,下欠近五万元一直未付。截至2017年初,王某一直未按时支付孙某等人的剩余工资款。多次索要未果后,孙某等人诉至龙安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孙某等人工资共计49554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甚至拒接电话,试图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执行。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后仍不履行。执行干警走访调查后了解到,王某夫妇在村里经营有一家超市,属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刚返还家中的王某拘传至法院。到案后,王某仍没有还钱意识,孙某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至此,其家属才向法院全额支付了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款。孙某等13人拿着这迟来却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激动万分。
临近年关岁首,龙安区将继续秉承涉农案件“四快三优先”原则,硬起手腕,不遗余力地打击坑农、害农犯罪,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保证该类案件能够得到快速、高效、妥善解决,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为社会和谐稳定,文明发展打造有力的司法环境。(龙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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