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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引发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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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丹丹 发表时间:〖 2016/4/8 浏览人数:〖 54807

    因为微信聊天发生口角,最后竟然刀锋相见。近日,岚皋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小军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四年。


    1月11日,吴小军与同村村民王磊微信聊天时发生口角,王磊即前往吴小军家理论,王磊女友陈娟紧随其后。王磊到达吴小军住宅门外后便大声呼喊吴小军出来,吴小军便从自家出来,随即俩人开始争执并相互厮打在一起,厮打过程中,吴小军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式水果刀将王磊腹部刺伤。吴小军的父亲闻声后从住宅内出来将俩人拉开,才发现王磊的左腹部被致伤,陈娟随即给王磊父母打电话,王磊的母亲到达现场便从吴小军手中将刀取走交给陈娟,并让陈娟报警、拨打120急救。随后被告人吴小军与其父母等人一起将王磊送往医院救治,途中吴小军被公安机关带走。被害人王磊经送医诊断其腹部有两处刀伤,经鉴定伤情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九级。事后,吴小军家属代其与被害人王磊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对被告人吴小军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小军因琐事持刀将被害人王磊致伤,且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吴小军明知他人报案未逃离现场,与他人对被害人王磊进行救助,公安民警将其带走时给予配合,供认犯罪事实,系自首行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本案系日常行为琐事所引发,在案件发生的起因上,被害人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告人吴小军的家属代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王磊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被告人吴小军归案后认罪、悔罪,又系初犯、偶犯,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均系化名)(岚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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