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永仁县人民法院宜就中心人民法庭开始正式运行。基层法庭的正式运行为永仁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搭建起了有效平台。
经维修整理的宜就中心人民法庭,窗明净几,焕然一新
永仁县人民法院宜就中心人民法庭是永仁县法院在辖区内仅设的人民法庭,地处永仁县宜就镇宜就街,距县城20余公里,是第一批计划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的项目,法庭占地1614平方米,建设面积569平方米。前期由于县人民法院人员力量薄弱,无法派员驻庭开展工作,宜就中心人民法庭一直闲置未正式运行。为体现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两便原则”,2016年2月,永仁法院党组积极研究了法庭正式启动运行事宜,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召开法庭正式运行座谈会
4月5日上午10时,永仁法院党组在宜就中心人民法庭组织召开了座谈会。会议邀请县委政法委领导、宜就镇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宜就镇辖区12个村委会书记、宜就镇派出所及司法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大家对宜就中心人民法庭正式运行积极服务基层群众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法庭在下步工作中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把法庭的运行模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做积极的宣传,并全力支持好法庭开展工作。 宜就法庭正式运行后,具体管辖当事人一方在宜就镇、猛虎乡阿里地村委会和么苴地村委会辖区的民商事案件。每月定期到宜就中心人民法庭驻庭开展法律咨询、接访、立案、案件审理等工作。同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机动驻庭开展工作。
法庭启动当日,法庭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
活动当日,永仁县人民法院启动了2016年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刑事审判庭选取了案发于宜就镇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就地巡回审理,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参与了旁听观摩。庭审结束后,法官开展了“以案说法”活动,对公开审理的涉枪案件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量刑标准分别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永仁县境内近年来多发的涉枪刑事案件进行了法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永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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