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神圣作用。近年来,兴平法院在发挥其司法职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法制建设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法院系统的队伍建设,我院政治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我院队伍建设中的成绩、不足和解决对策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 1、班子成员年龄、知识结构及其特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我院加强了对院领导班子的建设,尤其是换届以后,新的领导班子体现出了年龄轻、学历高、素质硬的特点。我院领导班子成员现有8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纪检组长1人)其中:50岁以上2人,40岁到50岁5人, 40岁以下1人。文化程度方面: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1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7人。 2、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经验: 领导班子的优劣是关系到整个单位工作开展质量高低,成功与否的关键。为此,院领导班子在院长兼党组书记魏小宁同志的带领下,认真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为不断提高思想理论和决策水平,我院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在积极参加全院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坚持了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同时能自觉抓好业余学习。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和认真执行了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开支、重要工作部署、干部调整任免、干警福利事项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敞开胸怀,把各自工作思想中存在的不足摆在桌面上,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以此增强党组凝聚力,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 3、班子建设中的不足及改进对策 多年来,院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使领导班子的知识和专业结构有所优化,视野不断开阔,创新意识有所增强等等,但在领导班子建设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领导班子建设的教育手段、方法上较为落后。在领导班子建设的教育手段上,大多仍沿用传统做法,传达上级加强班子建设要求精神,上上课,读报纸,发文件,至多看看录像,参加上级组织部门组织的学习。这些手段在科技迅猛发展、信息传播跨越时空界限的现今社会已稍显落后,难以起到应有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和影响了领导班子建设。为此,我们提出的对策是:首先班子的主要领导应以身作则,在班子的能力建设中时时、处处起到表率作用。其次,班子成员应该增进交流,多利用网络信息媒体增强学习,以期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 二、干部队伍建设 (一)当前我院队伍建设的现状 我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向管理用劲,在规范中提高。特别是经过扎实开展“刹歪风、治顽疾、提效率”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从总体上看,我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 1、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 我院有编制92名,现有在编人员78名,其中男性干警51名(占65.3 %),女性干警 27名(34.7 %);法官 44名(56.4%),其他工作人员 34名,审判与司法政务人员配置较为合理。从年龄结构看,我院在编人员中 30 岁以下的年轻同志有 5 人,占6.4%; 31—40岁的有 26 人,占33.3 %;41—50岁的 35 人,占 44.8%;51岁以上的 12人,占15.4% ;平均年龄 42岁。以上数据表明:法院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结构较为合理,总体趋为年轻化。 从学历结构看,我院在编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 59 名,占75.6%;专科学历的18名,占 23.1%;中专及以下学历的1 名,占1.5 %。 这表明我院干警学历层次普遍较高。 2、思想政治建设多样化 为提高我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我院建立了图书阅览室,以供干警参阅学习,于此同时还采取了唱红歌、看视频,向优秀法官学习等多样化的方式,使全体干警以浓厚的性趣投入到政治理论的学习当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制度管理系统化、常态化 我院本着“科学、规范、发挥整体功效”的原则,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先后制订各类规章制度40多项,现已初步建成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三大制度体系。具体就队伍管理而言,先后建立了法官准入、遴选、培训、晋升、请销假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并汇编成册,法院管理实现了常态化、精细化和科学化。同时,树立制度权威,狠抓制度的检查、落实,严格奖惩兑现,培养干警自觉遵规守纪、按章办事的好习惯,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4、增强强素质,提升司法能力 通过案件研讨、案例讲评、专项技能培训等业务建设, 提升了干警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尤其是采取院里提供题库、主管副院长出题、干警互相评卷、公布成绩、庭内总结评析的方式,每年进行三次集中练兵考试,并对奖惩情况、绩效情况进行全院通报,提升了干警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的兴奋点。 5、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廉洁 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确立了“廉政管理系统化、标准化、无缝化”的廉政建设理念,完善了廉政考核、诫勉谈话等工作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教育干警既要认清“吃拿卡要”等表象腐败的严重后果,也要认清慵、懒、散、漫、混等隐性违纪的危害,提高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院队伍整体素质是好的,能较好地履行审判职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案件量不断增长,审判任务明显加重,但人员招录存在困难。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也给廉政建设带来了隐患。 二是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与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差距。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疑、难、新、特”案件层出不穷。对法官的知识结构及思维方式的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兴平市人民法院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优秀干警不在少数,但也有个别干警综合素质尚需提高。有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差,办不成案;有的业务能力高,但政治素质低,办不好案;还有极个别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都不行,不能办案,缺乏多面手,能干的人累死,不能干的人闲死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法官心理压力较大。当前,各种惩戒措施较多,不少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怕犯错的思想包袱比较重,个别法官怕接触矛盾,办案顾虑多,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办矛盾尖锐的案件或群体性纠纷案件,办案积极性不够高。 法院队伍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因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还有干警自身的原因。客观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多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互相碰撞,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元化,长期并存,深刻地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法院干警自身素质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等等。从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干警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抓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干警完成学历教育后,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训上,虽然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目前审判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和专题讲座为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第二,部分法官在司法理念、观念上存在偏差。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导致裁判结果与地方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导致裁判结果不为人民群众所认同。个别法官随意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会个别发生。 第三,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尚不充分。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发生在各层次、各领域的矛盾冲突不断涌现。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法官与同级别其他公务员相比,待遇相当,但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 第四,法院队伍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审判管理创新意识不强,经验主义偏重,按部就班多,特色举措少。个别中层干部组织协调能力不够强,不敢管理、不愿管理、不会管理。二是考核方法不够科学。目前的考核指标体系还需不断完善,应探索一种科学统一的既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及考核程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及措施 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大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抓住队伍建设中的核心问题,从深层次剖析原因,积极寻找对策措施,逐步有序地加以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理顺每一个关系,扎实地推进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法院领导班子是全院的领导核心,决定着法院工作的成败。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带领全院干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为 民”的服务意识。不断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凡队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并公开检讨。 2、强化执法为民意识, 注重业务素质提升。 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改进调解方法,积极推行和谐执法,高度关注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使人民群众满意,取信于民。加强学习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基础。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学习培训,要求干警完成上级及本院规定的学习科目,提高干警个人素质,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的学习进行测验,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3、转变干警作风,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首先,对干警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切实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在庭审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法官工作,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提升法院法官形象。 其次,要建立健全绩效量化考评机制,用科学的绩效量化考评办法推进法院队伍建设。(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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