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健身房、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行业跑路、退费难、虚假宣传频频在社交媒体中刷屏“避雷”。随着社会的发展,预付式消费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对消费者而言,支付更加便捷,且能获得价格优惠;对商家来说,则可以快速回笼资金、稳定客源,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消费模式。但由于此类消费具有先付款、后消费的特点,一些商家就在使用这一模式时逐渐走了形、变了样:有的商家在销售时极尽营销之能,但到了兑现承诺环节,不是商品质量缩水,就是服务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干脆卷款跑路,玩起了失踪,让消费者只能吃“闭门羹”。预付卡办卡容易退费难、承诺兑现差、变相涨价、拒绝开具消费凭证、经营者跑路消费者维权难……预付式消费带来的各种烦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近年来,各地在破解这一难题上作出了不少努力。河北、山西等地在修订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时,特别就预付式消费作出细化规定;北京、上海等地针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了专项立法。这些积极探索,都将为国家层面相关法律的制定或完善奠定良好基础,在防范化解风险、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对预付式消费没有专门的法律,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之中,而且这些规定过于概括,未能体现预付式消费的自身特点,在规范预付式消费的过程中缺乏可行性与时效性,导致对消费者的保护缺乏力度。因此,亟须吸纳各地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织密“法网”。同时,也要积极探索预付式消费的预防式维权,建立预付费资金监管机制,从源头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此外,还要提供更加公开、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投诉维权渠道,及时处理好消费者维权诉求。如此,才能保障预付式消费模式健康发展,有效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一张预付卡,折射出市场环境的好坏,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与担当。期待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以法治力量推动预付式消费健康发展。同时,希望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监管,为建立更加成熟的市场机制出力,让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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