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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童”行丨请签收这份“六一”普法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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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诗雨 发表时间:〖 2023/6/2 浏览人数:〖 325529

 

国际儿童节(又称儿童节,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定于每年的6月1日。
2023年6月1日,是第74个国际六一儿童节。在鲜花、礼物、蛋糕和欢声笑语中,让我们用法治力量,守护孩子们的笑容,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小明因性格内向,经常受到高年级同学小胖和社会无业人士的欺凌。一日,小胖与几个社会无业人士找小明索要财物,称不给就将小明的不雅照片发到学校网络,并对小明拳打脚踢。小明多次挨打后被家长发现,最终小胖受到学校的处分,而几名社会无业人士也受到法律制裁。
校园欺凌的发生,对被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也给其他学生、校园周边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在校园周边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使得部分学生害怕上学、成绩下降,校方报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受到相应惩处。学校作为未成年学生学习、社交的主要场所,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如遇此类情况,请按以下方式保护自身:
1、及时报告。受到威胁、欺凌、索要财物等就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学校门卫等报告,严重的要拨打110;
2、有人拉你参与打架,坚决说不,不管事件是否与你相关;
3、及时治疗,妥善保管医疗诊断书和相应医疗票据。

拒绝家庭暴力
豆豆是一名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孤儿院期间经常遭到工作人员的打骂、侮辱,最终,豆豆被虐待的事情被前来慰问的社会人士发现,实施暴力行为的工作人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儿童是家庭暴力最大的受害者,“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孩子是父母的,打他也天经地义”,这种对小孩伤害的忽视与宽纵成了“虐童”、“伤童”、“杀童”事件频发的温床。在暴力中成长的孩子难以形成健全的人格,他们会对世界充满敌意与恐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法官提醒
家暴的开始,到家暴的延续,我们是不是应该给孩子一个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我们想对正在遭遇家庭暴力或者不知道该如何避免家暴的人说,家暴从来都不是私事,不要在乎自己的面子而默默隐忍家暴,更别让孩子成为家暴行为的牺牲品。停止家暴,给孩子一个健康幸福的成长环境吧。
如遇此类情况,请按以下方式保护自身:
1、及时向其他成年长辈、老师、学校报告,向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求助;
2、向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甚至报警;
3、儿童的近亲属、相关保护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权,亦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撰稿人:曲诗雨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审核人:李岩峰)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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