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揭牌仪式在温泉法庭举行。
汉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晓平,勉县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妮,共同为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揭牌。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林、勉县政协副主席周建国出席。
勉县人大、勉县政协、勉县检察院、勉县自然资源局、勉县林业局、勉县水利局、勉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等涉环境资源保护部门负责人及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江华主持,勉县法院班子成员、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温泉人民法庭干警参加了活动。





勉县位于秦岭南麓,汉江上游,生态区位特殊。近年来,勉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
2022年6月2日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两山生态保护法庭”,同时发文设立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专门合议庭,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合一”审判。2022年7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对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规定》,明确勉县法院集中管辖汉台、南郑、勉县、略阳、宁强、留坝辖区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积极申报成立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2022年12月,中共陕西省委编办、省高院发出通知,明确勉县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加挂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牌子,除了审理辖区内一般民商事案件外,专门负责审理全县辖区内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
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的挂牌,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的具体行动,更是服务全域旅游战略的一项新司法举措,标志着勉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在今后的工作中,勉县法院将以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法庭在审判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公正裁判回应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美丽勉县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注入司法能量,在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勉县中作出法院贡献、彰显法院担当。 文图丨王亮、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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