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时,“我用了半年的积蓄,飘洋过海的来看你”;缘灭时,爱情的巨轮说沉就沉,“我灌醉你,窃取你的私密照,借抖音之手、以你之名、发你私照”。太狗血!
近日,婺源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人格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鲍某(男)与陈某(女)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4月下旬,双方因性格不合、三观不同等原因分手。 分手后,陈某回想起鲍某在双方恋爱期间及分手时对其的侮辱,出于“义愤”,趁鲍某酒后熟睡状态下,用鲍某手指纹解开其手机锁,盗转了鲍某手机中大量个人照片及隐私照。同年4月29日,陈某用其新购买的手机号1914212****在抖音APP上注册抖音号为3478958****,昵称为“**”的抖音账号,并用鲍某的个人照片作为该抖音账号的头像,陆续发布了鲍某与其他女子的亲密照片、视频及与他人议论、诋毁鲍某的聊天记录截屏,同时陈某还以鲍某名义添加鲍某抖音通讯录中的好友进行骚扰。另查,该抖音号最高关注数为631,粉丝数为145人,获赞数额为201。
同年6月10日,鲍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侵犯肖像费计10万元。6月16日,陈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应材料后,自行注销了上述抖音号、手机号,该抖音账号中原发布的照片和视频也同步删除。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陈某未经鲍某同意,擅自使用鲍某个人照片为其注册抖音账号的头像,构成了对鲍某肖像权的侵害;其次,陈某通过该抖音号发布鲍某与其他女子的亲密照片、视频,及与他人议论、诋毁鲍某的聊天记录截屏,构成了对原告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因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陈某已自行注销了案涉抖音号,删除了相关照片和视频,故停止侵权的诉求不再处理,但赔礼道歉的诉求应予支持,赔礼道歉方式根据陈某的侵权方式,确定由陈某用其自己的抖音号发布道歉视频,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视频必须保留三天以上。另,对赔偿损失的诉求,考虑到本案系双方分手时闹出,事出有因,陈某在应诉后已自行删除视频并注销抖音号,避免了侵害的延续,同时考虑到案涉抖音号的关注度不高,影响范围不是很大,损害程度有限等因素,法院酌情支持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官提醒 正义和自由互为表里,一旦分割,两者都会失去。当下,抖音已成为妇孺皆知、老少皆喜的全民短视频软件,但抖音不是法外之地,在抖音上发布视频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谨防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也要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不能将抖音用作泄愤或者是报复他人的工具,否则可能构成人格侵权,甚者还可能构成犯罪,最终得不偿失,悔之晚矣。婺源法院 汪红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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