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当时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鬼迷心窍地把别人的医疗费装进自己腰包了,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执行局的干警批评教育我之后,我内心歉疚不已。今天把钱退还给李峰亮,我心里也踏实多了”。4月13日下午,董鹏来到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将30300元现金交还给李峰亮后,如释重负地说到。
2018年1月,李峰亮驾驶他人从董鹏处借来的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与骑自行车的何涛发生碰撞,造成何涛受伤、车损两辆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峰亮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三次向董鹏转账40300元,委托其将该笔钱款作为医疗费先行垫付给何涛。但董鹏收款后仅支付给何涛10000元,剩余钱款据为已有。李峰亮多次催要未果,法院判决后董鹏仍旧未归还剩余钱款,李峰亮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董鹏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将上述钱款归还。但董鹏固执地认为,李峰亮还要赔偿自己修车费、误工费等损失,就将30300元装进自己腰包了。在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后,董鹏也认识到自己在未向法院举证其车辆具体损失数额的情况下私自扣下,确实不妥当,也很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4月13日下午,董鹏赶到法院当面将30300元交还给李峰亮,并向其诚挚道歉,该案圆满执结。龙安法院 李群伟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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