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某天一大早,扶绥法院执行干警们整齐列队,执行局局长一声“出发”,大家按照统一部署和预定执行方案如利剑出鞘般迅速出击,前往渠黎镇汪庄村开始行动。
基本案情
汪庄村的这起纠纷源自2021年,原告邓某与被告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建材公司将其所有设备转让给邓某。合同签订后,建材公司按照约定交付了部分设备,尚有部分设备因建材公司内部原因无法完成交付,导致该套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邓某多次沟通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建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今年1月份,承办该案的梁法官了解到设备尚存放在位于野外的公司原址以及案外人扶绥县渠黎镇汪庄村黄某家中,便集中双方当事人在黄某家户外进行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随后清点设备后制作资产交接清单。
但在随后的执行中,第三方(案外人)陆某彬宣称,交付的资产里面也包含有他投资的份额,且多次阻扰不让被执行人按生效的调解书履行财产交付义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迅速出击
8点多,执行干警们首先到达渠黎镇汪庄村野外的公司原址。法警拉起警戒线,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就当前的情形,现场研究和部署如何更好更快的将设备仪器运送出去。烈日炎炎,也抵挡不住干警们那颗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火热的心。现场执行工作井然有序。
阻挠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陆某彬拒不配合,并联同亲属试图阻扰执行。二人未经允许便对执行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在被执行干警制止后,横车占道,堵住了唯一的出村道路,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进行。执行法官对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后,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承诺不再阻扰法院执行并依法另行维权后驱车离开。干警们随后前往执行位于渠黎镇汪庄村黄某家中的设备和仪器。
顺利完成
执行干警经过10个多小时的执行工作,成功将交接清单上的设备以及仪器顺利给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大为感动,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夕阳西下,干警们觉得身体很累,但是心情却是分外的轻松。
下一步,扶绥法院将一如既往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并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承诺。(撰稿人:扶绥县人民法院 农桂英)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