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被告远在外地无法到庭,但是有主动配合诉讼活动的意愿,通过“云上庭审”的方式,与原告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1月18日上午,德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于当日电子送达该案民事调解书。该案件为2018年的网络采购订单引起的拖欠货款纠纷,原告长期催讨未果且无法联系被告,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后,被告于开庭前一日与承办法官联系,表示其愿意配合法院诉讼活动并解决此次矛盾纠纷,但其人在上海,由于疫情防控无法到庭。经过庭前沟通确定庭审方式并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在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准时通过手机发送的链接登录云庭审平台,顺利完成庭审并签订调解协议。合议庭成员包括两名人民陪审员在庭后也表示,是第一次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参与庭审,印象深刻,更深深感受到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便民利民举措的科技化、现代化。被告在庭后也表示,会按照协议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并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德安法院 秦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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