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慧芬 芜湖经开区法院
2015年4月8日上午,民工徐某持黄某写的拖欠5万元劳动报酬欠条来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考虑到徐某一家急需这笔钱的迫切情况,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一方面帮其准备诉讼材料,另一方面本着解决问题的考虑,让其提供黄某电话,联系黄某来法院,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以期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 下午,黄某和徐某一起来到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分别积极做双方工作。黄某对拖欠劳动报酬直认不讳,但因资金周转困难,现在一时拿不出这笔钱。立案庭工作人员向黄某讲述了拖欠民工工资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协议。4月9日下午,黄某带着1万元来到法院当场交付给徐某,并就余款约定了具体还款计划。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诉前调解书,由双方签字确认,最终高效的解决了这一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