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风波”:学员私自离营受伤,谁之过?
在追求“身材管理”的道路上,许多人选择加入封闭式的“减肥训练营”,期望通过科学的方法达到瘦身目标,然而变美的同时安全问题更不能忽视。如果训练期间学员私自离营遭遇意外,责任如何划分呢?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17岁的小美参加了某健身房开办的“减肥健身训练营”,双方约定:小美自9月19日至10月18日在训练营生活并开展训练,周一至周六不可外出(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向教练请假批准后方可),如因私自外出,出现伤亡情况,健身房不负任何责任,周日休息。随后,小美开始了“减肥之旅”。10月7日(周六)下午,小美在训练结束后,未请假自行离开训练营。10月10日(周二),小美在离营期间骑电动车时摔伤,经医院诊断为:锁骨骨折、耳开放性外伤。
意外发生后,小美的母亲认为训练营是封闭训练,小美外出且未按时返回的情况,健身房没有通知家长,健身房未尽到监管义务,导致小美外出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健身房负责人却表示,训练营每周日休息一天,小美已经年满17周岁,周六下午离营属于假期正常离营。因此小美外出期间骑电动车受伤与健身房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小美将健身房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9389.39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训练营规定周一至周六不可外出,期间外出应向教练请假批准后方可离营。学员小美违反训练营规定在周六自行离营,也未按规定在周日晚上返营,次周周一、周二继续处于离营状态。离营期间,小美骑电动车受伤,因此,小美对自身受伤应当承担责任。但由于小美是未成年人,在小美自行离营且未正常返营的情况下,健身房应当告知小美父母并向小美或小美的父母了解未返营的原因,但被告未告知其父母,也未进一步了解情况,对小美未尽到充分的监管注意义务,故其应对原告离营期间受伤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此外,由于原告系违反营规离营期间受伤,原告父母亦未主动了解原告返营情况,未尽到监护职责,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原告对其自身受伤应负主要责任,被告承担10%的责任比例为宜。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健身房赔偿小美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828.94元。
法官提醒
健身房作为训练营的开办者,应对学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训练及生活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应严格管理学员的出入和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离营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员,更应及时了解情况。本案中,如被告履行了上述监管责任,原告及时返回训练营,或可避免受伤的意外事件发生。因此,再次提醒类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出入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规则意识,减少意外,避免纠纷。
作者:穆童 校对审核:王新 供稿单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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