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但在利益的面前,有人选择抛弃了诚实,妄图以欺诈手段获取利益。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金包银”手镯典当被判刑案件,接下来让我们一探究竟! 2023年5月初,被告人陈某某明知对方售卖的为假黄金,仍以4,500元价格购买一假黄金手镯并放于身上。 2023年5月18日陈某某到贵州省福泉市打牌,因输钱无钱使用,便想到将购买的假黄金手镯冒充真实的黄金手镯到典当行抵押变现。 随后陈某某将假黄金手镯拿到被害人曾某某经营的福泉市某某店铺内进行抵押,曾某某采取火烧方式检验后支付陈某某抵押款15,000元。陈某某在抵押期间支付1,800元利息后将曾某某微信删除,所得钱款已被其用于日常消费。经检测,涉案手镯主要成分为银,覆盖层为金。2024年4月24日,被告人陈某某被抓获并羁押。
福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被害人曾某某1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陈某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人曾某某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 最后福泉法院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曾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六千二百元,且对扣押的一个手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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