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4起买卖合同纠纷,兑现案款958296元,4案案结事了。
原告赵某某从事五金建材生意, 2016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向被告吴某某、丁某某、曹某某、周某某、供应原材料,供应过程中4名被告每次均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但还款时间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4名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搪塞,不予支付货款,无奈之下,原告赵某某将4名被告诉至富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庭长薛芬考虑到4名被告均为外省人,且4起纠纷事实较为清楚,便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中心化解纠纷,减少诉累。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白东亮引导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敞开心扉、摒弃前嫌,经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某、丁某某、曹某某、周某某分别自愿支付原告赵某某货款758007元、167300元、19000元、13989元,并当场兑现,原告撤诉。至此,4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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