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申报财产不如实,司法拘留促执行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石琴 汉中市汉台区法院 发表时间:〖 2023/11/20 浏览人数:〖 3576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延林办案团队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迫于司法威慑力,杨某最终与申请人执行人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当场履行完毕。
原告侯某、被告杨某系朋友关系,因被告杨某工地资金周转需要,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被告杨某向原告侯某借款35000元,借期3个月,被告李某作为担保人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侯某于合同签订当日通过微信向被告杨转账35000元。后被告杨某再次找到原告侯某提出借款9000元,借期1个月,原告遂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9000元至被告的杨某账户。两笔借款到期后,原告侯某多次催促被告杨某还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杨某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共48636.66元;被告李某在本金35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杨某、李某均未按期履行,侯某向汉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办案团队向被执行人李某释法明理、晓以利害,李某向申请执行人侯某支付了在自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内的35000元本金欠款。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杨某在财产申报中存在虚报、漏报,有规避执行的嫌疑,且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鉴于杨某的上述情形,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收到拘留决定书,杨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及要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在送拘留过程中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侯某偿还了剩余欠款14508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石琴 汉中市汉台区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申报财产不如实,司法拘留促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新建铺镇人民法庭...
上一条信息:勤俭节约 艰苦奋斗 下一条信息:法治宣传进社区 志愿服务暖人心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万企微信 IDC主机测评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MSDN系统 TOP图标库 六百号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