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像是一颗树苗,自立自强、不争不抢、默默成长。在法院工作九年来,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再到行政审判庭庭长,从青涩到成熟,她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在时代浪潮中开拓进取,在激荡风云中守护正义,用责任与担当生动诠释法律人的使命。她——就是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董新凤。 董新凤,女,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1月出生,2015年4月考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平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入职以来,无论岗位与身份如何变化,始终不变的是“公平与效率”的坚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以及“重调解、精审判”的司法理念。 一、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做好精通业务“排头兵”。 自当法官的那天起,董新凤就把公正审判、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人和”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境界,“行政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被告一方系国家机关,极易形成政府与群众关注的热点,处理起来难度较大,除了要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外,还要考虑相关社会矛盾的处理,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保证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多年的行政案件审判让董新凤有了深入全面的体会和见解。 为更好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董新凤非常注重理论业务学习,除了掌握最新法律法规修改动态及最新司法判例,在省高院组织的行政审判业务培训中,她潜心汲取专家教授的法治理论,与兄弟法院行政审判人员交流学习;参加网络和现场观摩优秀庭审、座谈会交流和典型案例研讨,不断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沟通协调、制作裁判文书等方面的能力和审判实务水平,她还受邀为信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典型案例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法律焦点。 立足于信阳行政中心迁入平桥法院司法辖区这一现状,董新凤广拓行政审判新领域,受理多起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2022年8月,在处理一起因涉嫌非法占用林地而引起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董新凤认真审查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梳理案件争议焦点,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为依托,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次起诉,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河南省高院网站和信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对该案例进行了宣传报道。 除了注重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工作,董新凤还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在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为平桥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得到了区领导的肯定和支持。本年度1至10月,其审理各类案件231件,已结204件。诉前化解成功13件,诉中调处成功35件,与政府联合开展调研活动2次,为行政机关举办法治讲座3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400余人次。在推进平桥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平桥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司法为民,兢兢业业,架起官民和谐“连心桥”。 “一心为民是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董新凤始终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负责当作自己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在处理六起因土地确权数据出入而引发的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登记案中,她多方联动,力促言和,实质性化解农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肯定。 2015年,原告方某所在村民组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后方某发现自家部分田地未被登记在被告为其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对自己的土地确权数据存在质疑和争议,双方多次协调未果,2022年9月,方某以该农业农村局为被告,向平桥法院提起六起行政诉讼。董新凤作为承办法官,在认真审查案件的基础上逐一走访村民,了解到当年在办理土地确权时村民外出务工较多,造成指界不到位,确权数据与实际确有出入,村民之间也因土地边界模糊时常发生纠纷。她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向其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被告及时排查主动纠正。收到司法建议后,被诉行政机关积极配合,立即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案情,及时对案情进行走访调查。案件处理期间,董新凤多次与被告及区政府进行沟通协调,经过不懈努力,化解了该六起行政争议,原告激动表示对法院的调处结果非常满意,并向法院提交了六起案件的撤诉申请,该案也作为典型案例在河南省高院公众号“豫法阳光”以《我的“一亩三分地”谁做主?》为题宣传报道。 看到案件实质性化解,董新凤才如释重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深知土地对村民的极端重要性,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审判工作中,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董新凤尽量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事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份钱,尽早一天结案,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一声声“感谢董法官”道不尽她为案件东奔西走的辛劳,一面面锦旗诉不尽从法九年来不忘初心、一心为民的信念。 三、以身作则,事必躬亲,当好行政审判“领路人”。 作为一名庭长,董新凤深知“上有样子,下才有影子”的道理,时时处处严以律己,为全庭室同志作表率。工作中,她身先士卒,勤政务实,实干在前,吃苦在前,从不搞特殊化,不计较个人得失。因为案件量大,行政庭人员少,审判任务又十分繁重,无论春夏秋冬,她永远是办公室的最后一盏灯,无论周末还是节假日,都有她坚持战斗在审判一线的身影。她是庭室里的主心骨,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审核拿主意,大到案件审理,撰写报告,走村串户调查取证;小到开会总结,案件报结,组织庭室人员学习培训……事事都需要她审核拿主意。有时一天连续审理四、五起案件,结束时已是天黑,匆忙收拾后便又伏案撰写法律文书,夜色映照着她忙碌的身影。 在工作和生活中,董新凤拿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裁判文书撰写、开庭、送达、结案、上诉,庭内各项工作她都能做到熟练掌握,并第一时间给助理和书记员提供指导,带领庭室沉着冷静地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和问题,“董庭长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典范,耐心细致的指导我们每一个人的工作,她是庭室里的多面手,也是我们身边的榜样,有她在我们工作起来更有底气!” “司法者,惟重证据敬法律,不枉公平正义”,这是董新凤的座右铭。法袍在身,法徽在侧,她深知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对于法院公正判决的殷殷期盼。崇高的事业,始于最平凡的努力,她用并不宽厚的臂膀肩负起行政审判庭的责任,用自己的柔情丹心、高度责任感稳端法律天平,用专业耐心,真诚善良的人格魅力化解各类矛盾,用办案一线的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法官的使命与职责。于她而言“以良心守初心,不过是走心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