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警方通报去年以来针对新型传销团伙打击情况:多个违法犯罪团伙通过搭建网络平台销售所谓“收藏品”,并通过招募会员,循环售卖炒至高价,造成“底层会员”承担高额损失,已有48个团伙被打掉。
想必人们对于传销都不陌生,它是由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在互联网时代,新型网络传销虽然经常“改头换面”,但依旧是换汤不换药,只是由线下转到线上,其形式更加隐蔽,涉及面更广,参与人数更多,涉案金额更大,给网民自身、家庭和社会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更严重。
从北京警方查处的新型传销团伙来看,他们所传售的“艺术品”“收藏品”多为劣质商品,实际价值仅为几十元至几百元,上架后可炒至数十万元。经过多轮抢购后,最终势必无人购买,导致底层会员成为“接盘侠”,承担全部损失。
为了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多措并举,坚决打击整治新型网络传销活动,让其无所遁形。要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既要防范线下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更要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坚持对聚集式传销露头就打、发现就查;持续紧盯网上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区域代理”“网络创业”“网络兼职”“网络游戏”等旗号,从事新型网络传销活动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彻查,坚决铲除。由于网络传销涉及点多面广,不仅需要市场管理、网络管理和公检法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紧密配合,而且需要各地加强跨区域协作,增强综合打防结合能力,对于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网络传销在网民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利诱性、欺骗性强。因此,应当运用侦办的传销典型案例,加大反传销宣传力度,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提升网民防范和警示意识,提醒网民面对所谓高收益的诱惑,一定要保持警醒,切勿盲目相信“内幕交易”“稳赚不赔”说辞,不仅自己不参与传销活动,而且积极举报网络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滋生土壤,让其没有生存的空间。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李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