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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压力
直到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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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振厚 发表时间:〖 2023/3/27 浏览人数:〖 54977

2023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工作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其中第五项是:部分中级、基层法院办案压力大,一些审判领域专业化人才短缺。对压力之大,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虽系“员外”,依然感触颇深。
压力大最直接的体现是案件数量的压力。几何级的案件数量增长对中基层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而言,大家几乎都“蒙圈”了,用始料未及、出乎意料、手足无措形容一点不为过。要知道,不远的过去时,法官们还到处“挖案源”。当今法院的改革举措,包括新的审判执行运行机制,如繁简分流、小额速裁、普通程序简易审,包括网上办案、电子送达等等,可以说无一不是法院在巨大的案件数量压力下倒逼出来的创新。毫不夸张的讲,个别员额法官已经患上了“案件恐惧症”。打开办案系统,一看新分了十几件、数十件案件,当时脑袋就大了;逢人就不自觉告诉别人一下:我今天又分了多少多少起案件。稍稍知晓些司法知识的人都知道,办案要讲程序,程序公正方可保障实质正义。诉讼案件,无特殊情况,只要调解不好,都必须开庭。只要开庭,法官必须亲力亲为。就笔者所了解,即便在中部地区较为落后的城区基层法院,以一个办案数量居中、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年结400起案件为例,除去节假日,工作日开庭日均两件。仅从日均看,似乎压力不算太大,但我们知道,案件进入法院,有很强的“季节性”,比如农历年初少、夏季少,年终多;案件受理后,为达到调解结案的目的(可省却上诉、上访等诸多考核指标的下降和烦恼),稍稍有调解解决的迹象,法官会在庭前庭后予以调解,要达成这一目标,精力投入通常超过一次开庭;还有相当一部分案件需要两次乃至三次开庭;再加上不少基层法院审判庭紧张,以致出现审管部门排期错不开,法官派书记员先占先开的现象。其实,开庭固然是审判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审判并不等同于庭审,庭前的送达、保全,庭后的合议、向审委会汇报、文书撰写、宣判,以及上诉移送、网上结案,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的会商、汇报等等,仍然有很多具体工作需要法官去做。司改后,设计的本可由法官助理完成的工作,因法官助理未能配备到位,只能法官自己完成。而在基层法院,法官助理匮乏更为严重。
压力大还体现在案件“质量”的压力。公正是否得以实现,于法院、法官而言,是通过每一起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来验证的。保证案件质量是法官履职的应有之意,本不应成为法官的压力。但是,为了让质量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不少法院从立案到审理,从判决到执行,乃至案件的归档入库,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指标。且随着科技化、信息化,审判流程管理日趋加强,每一起案件的进展状况都会被审判管理部门检测到。“亮黄灯”“亮红灯”,法院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方式方法越来越硬性,导致个别法官一看案件通报就紧张,生怕自己的名字排在表格的后几行。同时,由于指标设计自身可能存在问题,不少法官对许多设定不怎么科学的非核心指标的考核心有腹诽。内心排斥,又不得不接受,更添加了另外一层的心理压力。法院系统要求,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这与习总书记指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完全一致的。但案件质量的评判如果过于依赖数字化的指标来衡量,在给法官造成巨大心理压力的状态下,势必会影响到案件质量的提升。毕竟,法官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面对的都是活生生的人。案件固然是法官的“产品”,但当事人不是,法官不可能如车间工人制造产品那样对待当事人,案件质量套用物品类产品来衡量,缺陷在所难免。况且,法官自身身心俱疲的状态下,深思熟虑就成为一种奢侈,泥沙俱下的判决也难以避免。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最高法院党组扩大会强调,首先是实体公正,效率服从服务于公正。新任首席大法官的提法,是否是对当前过于强调效率的纠偏,不得而知,但着实值得思考并采取措施应对。
压力大中最大的是社会舆论、信访和追责的压力。社会舆论和信访的压力,某种程度上在于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法院、法官实现公平公正有着与现实不符的期待。大家都知道,法官办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且不提法律适用的复杂性,仅事实方面,当事人认为的事实往往是客观事实,社会层面认为的事实是传来事实,法官认为的则是可认定的法律事实,三者往往很难一致。当社会舆论和当事人要求按其认为的事实让法官认定、裁判时,冲突就出现了,法官的压力也来了。如果说走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的法律途径,法官倒可接受。一旦通过舆论、信访施压,无论案件本身裁判是否正确,法官的压力都会陡增。至于追责之下的压力,无需多言,任何人都不愿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背负任何处分、处罚。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犹如悬在法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虽谈不上令法官心惊胆颤,但案件稍有瑕疵和不足,却有担心随时被追责的忧虑。如当年广西法官莫兆军被无辜追究刑事责任,不少法官记忆犹新。时不时可见的法官因为提高结案率私自裁定撤诉结案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例,更令法官们惴惴不安。身为法官,都知晓诉讼时效、追诉时效的法律概念,故而总心有戚戚。当然,法官确实存在法律纪律、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追究的情形被追责,是当为自身违法违规付出的必然代价,其压力另当别论。
压力大还有来自家庭和自身的压力。用大家常说的话:法官也是人。法院中坚力量的法官,通常也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是常态。毋庸讳言,“五加二”“白加黑”,对家庭、对法官自身的心理、身体带来的压力不言而喻。现实中当事人威胁、纠缠法官的较多,但威胁法官家人的并非没有。员额制改革初,不少当时具备入额条件的法官放弃入额,与其家人或个人认为办案期间承受不了因案件来自的各方面压力有直接关系。某法院一位在综合部门工作的女法官本想借此机会重返审判岗位,结果不到三个月向领导请求退额,主要原因是当事人不分时间节点的高频率电话令其不堪其扰,几乎抑郁。当年她办案时,手机没普及,都是打办公室座机,下班时间当事人几乎是不与法官联系的。当事人杀害法官,是极端,是个案,可法官或许会想,当事人都是随机的,谁知道下个被害的法官是谁。
当然,压力归压力。面对当前现状,每一位法官只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主题,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法官们的压力一定会得到释放,一定会摆脱困扰和顾虑,让公平正义在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得以实现。作者:刘振厚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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