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02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以案释法|“赌场”挪进微信群,法网难逃“银手镯”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董祉圻 发表时间:〖 2023/3/3 浏览人数:〖 325457


微信拉近了人们的距离,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亲朋好友在微信群里亲切问候,支付交易也可以使用红包转账。但是总有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把“赌场”挪进微信群,从现实到网络,变装加工,企图逃脱法网,最后只能自食恶果。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迟某某一直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手机微信等方式招揽参赌人员,进入其建立的昵称为“聚友娱乐”的微信群,引导群成员下载“吉祥棋牌”APP游戏软件,并在该群内发放其用“房卡”购买的“房间”号,使群成员进入“房间”内参与“斗地主”“填大坑”“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迟某某制定参赌规则并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取、结算赌资并抽取台费。迟某某先后花费人民币4千余元购买“房卡”,非法获利人民币10万余元。通过微信交易明细,微信截图,银行交易流水查实,参赌人员达70余人、赌资达人民币112万余元。
【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被告人迟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迟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有人认为,网络赌博看不见赌场,摸不着赌资,碰不到赌徒,就不犯赌博罪,但设立特定的微信赌博群,和传统的赌博犯罪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都属于刑事犯罪。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使用微信时提高警惕,发现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希望大家远离赌博,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娱乐氛围。敦化市人民法院-董祉圻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故事性强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刑有说法】儿子强奸犯罪入刑,母亲伪...
禁毒宣传进企业,司法护航入人心
集约送达、联合培训,提升专递寄投质量
境外不是法外地,偷渡犯罪判拘役!
假装“网恋”实则诈骗!小心“美人计”
与检“童”行,护“未”成长
以案释法|“赌场”挪进微信群,法网难...
上一条信息:根治欠薪,让劳动者“薪安”更心安 下一条信息:晒最美作业,展优秀风采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