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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山寨食品”下乡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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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忠勇 发表时间:〖 2023/2/16 浏览人数:〖 547887

据《法治日报》报道,春节期间购买礼品走亲访友是我国传统习俗,然而在农村一些地区,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产销售山寨礼品和“三无”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使心意打了折扣。

新春佳节期间是走亲访友的好时机,女儿回娘家,姑爷拜丈人,互相串亲戚,看朋友,买些包装精美的食品作为礼品相送,本来是很个高兴的事,觉得既好看又有面子。然而,有的人却不小心买了“山寨食品”,遭遇了尴尬,丢了人,扫了兴。

“山寨食品”是个老顽症,经过多年持续打击整治,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在市场泛滥。其原因就在于“山寨食品”成本低,赚钱多,有些人见利忘义,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仿照正规厂家的产品生产假冒食品,产品的规格、颜色、外包装等都和真的一模一样,让销售店和消费者难以辨别真假。再是“李鬼”生产“山寨食品”不是一星半点,往往会成批混入市场,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表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让其有空可钻。同时,也反映出经销商和消费者品牌意识淡薄,在进货或购买时,没有仔细辨别真假。“山寨食品”不仅侵犯了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法权益,造成市场秩序混乱,而且坑害了消费者。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应当首先从源头抓起,食品生产经营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以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有假冒生产销售自己产品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相关监管部门要从食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各个环节和农村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所有流入农村市场的商品,建立溯源机制,进行跟踪追溯,发现涉制假售假行为,坚决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不法商家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从而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运用已查处的制售“山寨食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对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山寨食品”的严重危害,并学会识别真假食品。

通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彻底铲除滋生“山寨食品”的土壤,让“山寨食品”无立锥之地,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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