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法院采用“速裁直办”模式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受理、高效审结。 被告人刘某曾多次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又因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处。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98.57mg/100ml。因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认罚,遂采用“速裁直办”模式进行审理,案件从立案、开庭、判决、执行仅用40分钟。 和龙法院适用“速裁直办”模式,启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司法局协同办案的“快捷键”。依托政法协同平台,全流程一体化运行,有效破解材料交转费时难题,缩短办案周期。探索速裁程序适用,使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简洁、流程简化、期限简短,实现“当日立、当场审、当庭判、当天执”。 今后,和龙法院将加强与各政法单位协作配合、快速联动,推进“速裁直办”模式深度应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刑事审判提速增效。(和龙市人民法院 许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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