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作为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并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他们与普通公民有着本质的不同,加之公务员是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福利待遇,所以他们也更应该为纳税人谋利,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人民提供好服务。而就这个工作的性质来说,我认为其初衷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序发展,让整个国家自上而下的形成一个有序,和谐的体系,从而让人们产生更多的幸福感。我国一直以来崇尚道德,以德治国的思想延续至今,德能够潜移默化地改变人的三观,规范人的行为,相比法的制约,人们认识到行为受到约束应该是在德的影响下。 德在古汉语词典中有四种解释:道德,品德;恩德,恩惠;德政,功德;福。这些解释里面德更多的是一种品格和自身功绩的体现。一个人待人接物德品德将会影响到他周围的人。古有孟母三迁的典故,环境影响人,也会间接性的改变人,修身先养德,以德修身而后齐家、平天下。 法是国家制定并保证实施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相比之下,道德并没有强制力,道德的评判标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日积月累而形成的,这个标准的限度相比法律来说并不明确和具体。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又有滞后性和局限性,他不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现实中不乏群众上访事件,国家制定了一部又一部的法律用来规制公务员的行为,但在这种形式下,仍存在不少苍蝇与老虎,虽在不断反腐倡廉,但落马官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北宋官员人数众多,奢靡淫逸,王安石变法想要去改变冗官冗兵的社会现状但结局依旧失败。三人成众,改变一个社会的现状需要治本。法律需要人来实施,如果每个公务员都知廉洁,知责任,都能以一个优良的品德去对待自己所应进行的工作,去对待自己所面对的人,矛盾会更少一些。所以,我认为让公务员从心底里有良好的道德品德,更为重要。作者:城固法院 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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