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我从执行局调至民事审判庭工作,告别工作八年多的执行工作迅速投入到民事审判工作中去。由民事到执行,改变的不仅是岗位的变化、角色的转换,更是思想理念、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的全面更新。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体会,我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同有了几点自己的感悟。
执行工作侧重“动”,审判工作注重“静”。执行工作需要快速行动,讲求雷厉风行,慢不得、缓不得,一旦延误可能会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后果。而民事审判工作却不能求急求快,必须冷静思考、反复斟酌,只有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充分衡量各方利益,才能找寻到最妥当的裁判路径。
执行工作力求“广”,由于执行案件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多方面,需要法官在专业广度上进行拓展,成长为“多面手”,才能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而民事审判工作要求“专”,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民事审判部门更需要法官就某些特定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成为处理该类案件的专家。
执行工作需要法官有一双“巧手”主动出击,能及时拨开被执行人设置的层层障碍,将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财物执行到位。民事审判工作则要求法官有一双“慧眼”居中裁判,能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和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出一条正确的裁判路径。当然,只有法院的“手”“眼”有机结合,法院各项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民事审判庭工作的两个月时间里,我深感自身所学法律知识远远不够,本领恐慌随之而来,全面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渴望十分迫切,只有边干边学,以干促学,才能加快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然而,道虽迩,不行不至。既然选择了前方,便只管风雨兼程。当前自己作为一名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从执行到审判只是岗位的转移,不忘初心,始终是激励自己在司法为民道路上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作为民事审判的一名“新兵”,要增才干、强本领,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业务锻炼中提升自己,肩负使命担当,才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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