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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法院推进调解工作与现代信息科技融合 足不出户网上化解纠纷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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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海莲 发表时间:〖 2022/12/2 浏览人数:〖 768746

    当事人坐在家里拿着手机,就可以在线上调解处理自己的纠纷。
    今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刑事法官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肇事罪一案的民事赔偿纠纷。与往常调解时必须要求当事人到场不同,这次仅有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在法庭内,其他人员均不在现场,所有流程均在网上进行。
    “我的说话声音清晰吗?现在大家都已进入系统,请互相确认身份,若有异议请提出。”法官调试完摄像头后,与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前的确认,在他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显示出了被害人家属、被告人、法庭三方视频连线的画面。
    该案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调查发现,民事赔偿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若能积极达成诉前和解,化解双方矛盾,既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抚慰死者家属受伤的心灵,而且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谅解,法院根据情况对被告人酌定从轻处罚,从而能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承办法官立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但由于被害人家属均在外地工作,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法院进行调解,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云视庭”平台进行网上调解。
    连线后,承办法官向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讲明由于他的犯罪行为给被害方带来了经济损失,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如果能及时赔偿,还能对其刑事部分从宽处理的量刑考虑因素,并结合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立足长远,以和为贵,使原告方适当降低赔偿数额,使被告方适当提高赔偿数额,使得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根据刚刚协商的结果,和解方案已经推送到各位界面上,请各位查看是否有误,若有误可以提出。”
  “没有异议……”
  “今天的调解到此结束,当事人根据和解协议,请立即履行,并将履行结果反馈到法庭。”
    调解结束后,被告人立即将赔偿款支付给被害人家属,被害人也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经过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为更好的推进调解工作与现代信息科技的融合,和龙法院利用人工智能,跨网音视频通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中应用,为不便到法院参加调解的当事人提供最大便利,实现了网上材料对接、网上证据展示、网上确认调解结果、全程录制留痕。
  “整个调解过程可完全实现网上办公,群众无需跑腿,法官不用交替实体案卷,足不出户便可完成全流程调解活动。”
今后,和龙法院将积极推行智慧审判,有效解决“时间差”“异地难”带来的不便,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让司法为民温度直达人心。 (和龙市人民法院 许海莲)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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